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新雅街清㘵村许有伦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花府集建字(90)第1503037号)的遗失声明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31 16:21:3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许有伦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清㘵村向南新屋三巷5号  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 花府集建字(90)第1503037号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许有伦

  2024年7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