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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新雅街三向村邓英杭《 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 》(穗郊字第069679号)的遗失声明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31 16:24:0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邓英杭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三向村三向西路115号之一  的《 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 》(证号 穗郊字第069679号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 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 》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邓英杭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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