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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新雅街石塘村黄锦河《集体土地使用证》(花集用(2013)第131073号)的遗失声明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8-01 15:41:1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黄锦河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石塘村石塘八社三十二巷3号  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 花集用(2013)第131073号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黄锦河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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