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雅街新村村邓天庆(已故)《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穗郊字第187974号)的遗失声明
邓天庆(已故)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新村石敢当十五巷2号、石敢当十五巷2号之一 的《 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 》(证号 穗郊字第187974号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 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 》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邓凤先、邓会好、邓云兴
2024年8月1日
邓天庆(已故)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新村石敢当十五巷2号、石敢当十五巷2号之一 的《 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 》(证号 穗郊字第187974号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 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 》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邓凤先、邓会好、邓云兴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