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炭步镇三联村王沛洪(已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花府集建字(91)第2801015号)的遗失声明
王沛洪(已故)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 炭步镇三联村乌茶㘵第一经济社的《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证号:花府集建字(91)第280101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签章):王家全
2024年8月12日
王沛洪(已故)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 炭步镇三联村乌茶㘵第一经济社的《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证号:花府集建字(91)第280101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签章):王家全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