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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麦虾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011507015号的遗失声明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8-23 17:17:2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麦虾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 花山 镇 永乐村 7 经济社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1150701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麦耀凌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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