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查询: 批前公示 批后公布 不动产登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 从化县西向村元岭队的地号:戊-16《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 》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 》作废。
特此声明。
产权人:谢利平
声明人:谢利平
2024年8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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