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东镇大东村黄容相(已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花府集建字(91)第022606046号)的遗失声明
黄容相(已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街)大东村 第六 经济社黄容相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花府集建字(91)第02260604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黄月嫦
2024年8月29日
黄容相(已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街)大东村 第六 经济社黄容相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花府集建字(91)第02260604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黄月嫦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