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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花东镇阳升村胡文波《集体土地使用证》(花集建(98)字第022502020号)的遗失声明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8-29 15:34:4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胡文波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 花东 镇/街 阳升村 第二 经济社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花集建(98)字第02250202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签章):胡文波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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