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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梯面镇埔岭村杜桂相(已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90〕09060091号)遗失声明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23 16:09:4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杜桂相 (已故)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 梯面 镇 埔岭 村三队1990年核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 花府集建字〔90〕 第09060091号,对应1990年档案登记土地证号:000091、地号: 戊130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杜美福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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