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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沛池《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130395号的遗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24 14:17:0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李沛池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 花山 镇 花城村 1 经济社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13039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李沛池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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