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新雅街东镜村邵世牛《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花府集建字(90)第1818039号)茂99号地的遗失声明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26 17:04:5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邵世牛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东镜村旧社十九队二十三巷8号 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 花府集建字(90)第1818039号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邵世牛

  2024年9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