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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花东镇李溪村张方容(证载张方 )(已故)(91)第020103057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23 11:48:2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张方容(证载张方   )(已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 花东 镇 李溪 村 第三经济社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花府集建字〔91〕第 02010305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张升洪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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