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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1050044618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白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31 18:05:4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601,以广州市东方农工商联合公司名义申领了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1050044618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11登记10026274。

  2024年12月30日,广州金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601的转移登记,需收回原房地产权证。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01执恢39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该房产现转移至广州金峰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其无法提供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1050044618号《房地产权证》。我局以2024登记10099363号核准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1050044618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21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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