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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62151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31 10:23:5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三东大道3号71栋305房的产权以刘烨名义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62151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18登记03506182。

  2024年12月21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3178887案核准该业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62151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62151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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