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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850129566、0850129567号《房地产权证》(共2本)作废的公告

来源:海珠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02 16:33:3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德信街19号205房房屋以陈耀初,陈月琼名义分别申领了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850129566、0850129567号《房地产权证》(共2本),登记字号为2013登记8024958号。

  2024年12月20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8078569号案核准该业的更正登记,但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850129566、0850129567号《房地产权证》(共2本)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850129566、0850129567号《房地产权证》(共2本)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22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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