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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集有(2012)第08002020号《集体土地所有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海珠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02 16:33:3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红卫第十四经济合作社土地以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红卫第十四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名义申领了穗集有(2012)第08002020号《集体土地所有证》,登记字号为2012集有08002020号。

  2024年12月5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8078123号案核准该业的注销登记,但穗集有(2012)第08002020号《集体土地所有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集有(2012)第08002020号《集体土地所有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24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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