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17188、06017189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0663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4188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02 16:42:4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峻泰路83号307房以李燕智,刘诗婷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17188、06017189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19登记5321693号;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0663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19登记5321693号;以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4188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1登记05072975号。

  2024年12月30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5136450号案核准该业二手交易转移、抵押权注销登记,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17188、06017189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0663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4188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17188、06017189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0663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4188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