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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26291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02 17:02:1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保利东江首府环府东路4号3302房的不动产以邱惠娟名义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26291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18登记12448303。

  2024年12月10日,我局依法按程序注销18登记12448303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26291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26291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23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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