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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0620235632《房地产权证》、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6018《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02 17:16:2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白云区百顺东路18号地下一层B103车位以刘斯涵名义申领了620235632《房地产权证》,以刘斯涵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6018《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字号为2015登记6341801号。

  2024年12月30日,我局依据(2024)粤0111执恢566号《执行裁定书》、(2024)粤0111执恢56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0620235632《房地产权证》、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6018《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0620235632《房地产权证》、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6018《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0620235632《房地产权证》、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6018《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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