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17003、0501700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作废的公告
位于荔湾区兴航一街 3号 1001房以陈伟强、罗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17003、0501700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2预登06003527号。
2024年12月27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6065155号案核准该业一手交易、抵押权首次登记,但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17003、0501700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17003、0501700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22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