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证字第29411号《广州市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荔湾区寺岸街一巷6号以萧女名义申领了房证字第29411号《广州市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字号为郊芳2657号。
2024年10月28日,我局已以24登记06052947号案核准该业产权登记,但房证字第29411号《广州市房屋所有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房证字第29411号《广州市房屋所有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22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