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2879号《不动产权证》、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0498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8号2101房以广州奥园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2879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17登记1352485;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0498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20登记6320906。
2025年1月2日,我局依据(2024)粤0103执4401号之七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2017登记1352485、2020登记6320906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2879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0498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2879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0498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