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1958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0375号《不动产他项权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白云区解放北路花季街20号302房以袁志辉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1958号《不动产权证》,登记字号:2020登记1046852;以及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0375号《不动产他项权证》,登记字号为21登记01147319。
2025年1月3日,我局依据【(2024)粤0111执恢42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1958号不动产登记以及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0375号他项权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1958号《不动产权证》以及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0375号《不动产他项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1958号《不动产权证》以及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0375号《不动产他项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