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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29862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29863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06505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0650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14 16:48: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远通半山国际中心7栋、8栋7层701房、702房等2宗不动产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名义分别申领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29862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29863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06505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0650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2025年01月10日,我局已依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1执453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核准登记,并注销上述《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需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明,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29862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29863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06505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0650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述《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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