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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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200842号《不动产权证书》及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20119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3-31 09:33:50 访问量:4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塘边新街8号402,403房房屋以高明俊名义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200842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18登记8000571号;以广州联德典当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20119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20登记11001744号。

  2025年2月21日,我局已以2025登记08009197号案核准该业的抵押权注销登记、转移登记,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200842号《不动产权证书》及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20119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200842号《不动产权证书》及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20119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21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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