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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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04503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35227号《不动产他项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4-03 16:20:56 访问量:9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番禺区大石街景华南路30号新月明珠花园1座1906以杨亮亮名义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04503号《不动产权证》,登记字号:201896857;以及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35227号,登记字号为21登记02081093的《不动产他项权证》。

  2025年4月2日,我局依据【(2024)粤0113执123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04503号不动产登记以及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35227号他项权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04503号《不动产权证》以及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35227号《不动产他项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04503号《不动产权证》以及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35227号《不动产他项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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