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8日 星期五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4574号《不动产权证》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920265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4-11 18:12:57 访问量:12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商贸城聚源路85号404房的房产,以卢鹏名义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4574号《不动产权证》,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化市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920265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2025年4月11日,我局已依据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2024)粤0117执恢593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核准登记,并注销上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告期:2025年4月11日至5月6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2025年4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