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76101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3-27 11:13:4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番禺区南村镇逸悦街18号1103以姚昆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76101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1登记02131498。

  2024年3月25日,庄楚琴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需收回原房地产证,但产权人遗失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76101号《不动产权证书》,现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76101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