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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8799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4-24 12:02:1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天河区和祥街9号605房以马韵哲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8799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1登记01143278。

  2024年4月23日,马韵哲办理了转移登记,需收回原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8799号《不动产权证书》,但因原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879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8799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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