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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证字第C5664518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共证字第C1059844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4-25 17:36:5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花园东路6号新世界花园嘉怡苑7座102房的不动产分别以朱树生、周菊花名义申领了粤房地证字第C5664518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共证字第C1059844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登记字号为增商字679539号。

  2024年3月18日,我局依法按程序核准该不动产的转移(析产)登记(依据(2023)粤01民终35169号《民事判决书》),但粤房地证字第C5664518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共证字第C1059844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证字第C5664518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共证字第C1059844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7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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