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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15462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4-25 17:36:2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叠溪大街63号地下一层B1479车位的不动产以广州市金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15462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登记12452313。

  2024年4月19日,我局依法按程序核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15462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15462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7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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