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220256905《房地产权证》和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008597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增江大道南3号20幢1003房以罗嘉倩名义申领了1220256905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13登记12431918;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名义申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008597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19登记12538867。
2024年4月9日,我局依法按程序(根据(2023)粤0106执813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注销13登记12431918、19登记12538867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1220256905号《房地产权证》、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008597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1220256905号《房地产权证》、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008597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6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