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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69277号、第10069278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4-25 17:39:3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誉山国际尚林四街4号2206房以蔡泽兴、蔡佳莹名义申领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69277号、第10069278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16登记12675711。

  2024年3月29日,我局依法按程序核准该不动产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69277号、第10069278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69277号、第10069278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6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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