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2146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翠泷东二街11号405房原以孙笑蓉名义申领了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2146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2预登05005628。
2024年4月24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5035030号案核准该业一手转移登记,但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2146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2146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6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