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81509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4-26 11:10:5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天河区富通街5号地下1层B1153车位以广州市攀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81509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16登记1552983。

  2024年4月25日,广州市攀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邓克银办理了一手转移登记,需收回原《不动产权证书》。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81509号《不动产权证书》因遗失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81509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