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1614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59号3801房以邓仕琳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1614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1预登06004143号。
2024年4月24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6019916号案核准该业转移登记,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1614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1614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4月26日至5月17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