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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番府集建总字第12-004400号字[1988]第12-004400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4-28 19:06:5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原广州市番禺区黄阁镇坦尾村房屋以黄润华名义申领了番府集建总字第12-004400号/字﹝1988﹞第12-004400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字号为南集用2028404号。

  2024年4月26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4036109号案核准该业注销登记,但番府集建总字第12-004400号/字﹝1988﹞第12-004400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番府集建总字第12-004400号/字﹝1988﹞第12-004400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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