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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萝林证字(2011)第0100077、0100170号《林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4-28 19:14:0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萝岗区萝岗街水西社区以广州市萝岗区萝岗街水西社区经济联合社(现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水西社区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名义分别申领了穗萝林证字(2011)第0100077、0100170号《林权证》,登记字号:2011林登16003011号。

  2024年1月30日,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水西社区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申请办理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但穗萝林证字(2011)第0100077、0100170号《林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萝林证字(2011)第0100077、0100170号《林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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