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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401471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40266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4-29 15:58:0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北路禺秀园1号1座301以范俭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401471号《不动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登记02604528号。

  2024年4月24日,我局依据(2023)粤0104执408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2023)粤0104执4087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401471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40266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登记02604528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401471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40266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401471号《不动产权证》和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40266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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