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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12-004369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4-29 18:58:5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原番禺县黄阁镇坦尾村叁隊的房屋以张培南名义领取了12-004369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字号为南集用2028707号。

  2024年4月26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4036067号案核准该业注销登记,但12-004369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12-004369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

                        2024年4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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