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13946号《不动产权证书》和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06185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8957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4-30 20:14:4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锦绣天伦花园天伦五街2号303房的不动产以张栋源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13946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19登记12338690号;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市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0618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19登记12338690号;以黄玉汉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8957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1登记13201815号。

  2024年4月16日,我局依法按程序(依据(2023)粤0118执2214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注销19登记12338690号和21登记13201815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13946号《不动产权证书》和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06185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8957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13946号《不动产权证书》和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06185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8957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23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