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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3069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3073号《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06 18:32:1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番禺区大龙街富怡路罗家村段82号19座1梯404的房屋以何志锋,李雪勤名义申领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3069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3073号《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1628240。

  2024年4月30日,我局依申请及相关规定核准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二手交易)申请,因申请人遗失了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3069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3073号《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3069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13073号《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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