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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证字第C4190565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06 18:32:5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番禺区大石镇南浦岛新浦南路海龙湾水镜轩2梯702的房屋以岑德芳名义申领了粤房地证字第C4190565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0646491。

  2024年4月30日,我局依申请及相关规定核准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二手交易)申请,因申请人遗失了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原件,粤房地证字第C4190565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证字第C4190565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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