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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产权穗字第0210142374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番禺区分局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06 18:40:2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398号广州雅居乐花园俊园5-23幢地下车库二区122号以伍智霖名义申领了粤房地产权穗字第0210142374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1178941。

  2024年5月6日,我局依申请及相关规定核准了上述的二手交易登记申请,因申请人遗失了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原件,粤房地产权穗字第0210142374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产权穗字第0210142374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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