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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1349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07 17:35:4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国璟一街2号901房的不动产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1349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预登12331177。

  2024年4月25日,我局依法按程序核准该不动产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注销登记,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1349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1349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27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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