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01757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萝岗区万荟二街2、4号负一层004车位以广州市万尚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01757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15登记5411721。
2024年5月7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5038773号核准该业转移登记,但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01757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01757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27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