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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证字第4273238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08 16:37:1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番禺区大石镇新城东路南区27号楼401房以严合兴名义申领了粤房证字第4273238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90005449。

  2024年5月7日,我局依申请及相关规定核准了上述的继承登记申请,因申请人遗失了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原件,粤房证字第4273238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证字第4273238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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