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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房地证字第374826号《房地产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10 17:32:1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荔湾区环市西路30号505房房屋以何顺琼名义申领了穗房地证字第374826号《房地产证》,登记字号为统字636684号。

  2024年04月22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6019749号案核准该业继承登记,但穗房地证字第374826号《房地产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房地证字第374826号《房地产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29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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