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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650038104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10 17:32:1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荔湾区芳信路120号2910房以张景光名义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650038104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11登记6013984号。

  2024年5月8日,我局已以2023登记06057909号案核准该业转移、抵押权首次登记,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650038104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650038104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30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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